我和我老公结婚五年了,日子一直过得挺好的,但是前段时间我发现他爱上了他们公司的女同事,于是一气之下我便提出了离婚。本来我以为我提出离婚能吓住他,可是没想到他却很爽快的答应了,看来他很早就在打离婚的主意了。
我们两个人结婚之前的那段时间,是我事业的高峰期,那段时间我天天忙于工作,辛辛苦苦攒下了一套房子的首付。都说在婚姻中应该男人掏钱买房子,但我们俩比较特殊,他家里特别穷,他的父母根本拿不出钱来帮他买房子,而我当时事业正好不错,加上我很想结婚,于是我咬咬牙、狠狠心决定自己掏钱买房子。当然为了给他个面子,对外我一直说是他买的。
由于是我付的首付,所以房产证上写得自然是我的名字,对此他也是同意的。结婚后我们两个人一起还房贷,我每个月出三分之一,他每个月出三分之二,这样对我来说比较公平。本来我想把老公的名字补到房产证上,但是由于没有时间,加上忘记了,就一直没有加。
后来当我发现我老公爱上了她的女同事,并且要和我离婚时,我很庆幸当时我没有在房产证上加上他的名字。可是我没想到的是,当我们两个人决定离婚时,他居然要让我把房子给他,我说这房子的首付当初是我自己付的,婚后我也和你一起还的房贷,再加上我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,我凭什么要给你啊。
他对此却不同意,他说房贷每个月他掏的钱比我多,所以这个房子也得有他的一份,加上这两年的积蓄全用来还房贷了,他身上已经没钱了。听到这里我就笑了,我说:“你没钱了关我什么事啊,这房子是我的,你休想拿走。”
就为了这个房产证,离婚前他居然问我要了六次,不仅如此,他居然还趁我不在家时撬开了保险柜,只为找房产证,不过还好我早就把房产证放回娘家了。这真的是让我看清了他的真面目,这婚离得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