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行中的对应关系,五行中的金对应的脏器
五行对应的阴阳关系
简单的说阴阳就是一种定性的矛盾分类方法。五行反映的就是阴阳内在矛盾利害关系的物象模式。比如天地就是通过东南中西北的形式体现出来的。比如构成人体的气血基本物质在系统结构方面的存在形式是什么?在生理活动中的物质存在形式又是什么?其功能调节机制又是什么?只要我们有一个正确的思维,在现有的中医学理论中就很容易归纳出来。
五行反映的矛盾利害模式就是
对我有害【就是克我】,对我有利【就是生我】,我对其有利【就是我生】,我对其有害【就是我克】;大家想一想,世界上任何事情的联系,其实都不可能游离在这个模式之外。如果把其中的我用物象土来表达,那么对我有害的就是木、对我有利的就是火,我对其有利的就是金,我对其有害的就是水。当然这些所谓的有利于有害也是相对而言。(详细内容可以参考张睿刘玉珍的阴阳系统论和人体生物节律学、中医生理病理系统论)。
金木水火土和方向(东南西北中)的关系
比如说西方是金。还想知道一下五行生生相克的关系。 东主木 西主金北主水南主火中主土 东方属木,神兽青龙西方属金,神兽白虎北方属水,神兽玄武
五行对应表
甲子乙丑海中金;丙寅丁卯炉中火;戊辰己巳大林木;庚午辛未路旁土;
壬申癸酉剑锋金;甲戌乙亥山头火;丙子丁丑涧下水;戊寅己卯城头土;
庚辰辛巳白腊金;壬午癸未杨柳木;甲申乙酉井泉水;丙戌丁亥屋上土;
戊子己丑霹雳火;庚寅辛卯松柏木;壬辰癸巳长流水;甲午乙未砂石金;
丙申丁酉山下火;戊戌己亥平地木;庚子辛丑璧上土;壬寅癸卯金簿金;
甲辰乙巳覆灯火;丙午丁未天河水;戊申己酉大驿土;庚戌辛亥钗钏金;
壬子癸丑桑柘木;甲寅乙卯大溪水;丙辰丁巳沙中土;戊午己未天上火;
庚申辛酉石榴木;壬戌癸亥大海水。
五音与五行,五色,五方的对应关系
五行 木火土金水 五色 青赤黄白黑 五方 东南中西北 五脏 肝心脾肺肾 五音 角徵宫商羽 五季 春夏(土王)秋冬 五应 生长化收藏 五性 仁礼信义智
五行中的相生相克
(一)五行的相生相克
五行构成了万事万物,但五行之间仍按一定的规律相互依存、相互制约,以维持事物生化不息的动态平衡。在正常状态下,有五行相生与五行相克两种机制。
1. 五行相生
生有资生、助长、促进之意。五行相生,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、助长、促进的关系。
五行相生的次序是: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水生木。形成周而复始的圆周运动。五行之中,任何一行都具有“生我”和“我生”两种关系。“生我”者为母,“我生”者为子。《难经》称为母子关系。以木为例,由于土生木,而木又生火。也就是土是木之母,木为土之子。而火为木之子,木为火之母。

2. 五行相克
克有克制、抑制、制约之意。五行相克,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、制约的关系。
五行相克的次序是: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,金克木。与五行相生一样,也形成周而复始的圆周运动。五行之中,任何一行都具有“克我”与“我克”两种关系。“克我”者为我“所不胜”,“我克”者为我“所胜”。《内经》称为“所胜”、“所不胜”关系。以土为例,克我者是木,故木为土的“所不胜”;我克者是水,故水为土之“所胜”。
3. 五行制化
制,即制约、克制;化即生化、变化。五行制化是指五行生克的动态平衡关系。《类经图翼·运气上》说:“盖造化之机,不可无生,亦不可无制。无生则发育无由,无制则亢而为害。”五行相生,助长、促进事物的发生与成长。相生太过,就必须克制,所以才有五行相克,以抑制、制约事物的过分亢盛为害。这样生中有克,克中有生,才能维持和促进事物正常的平衡协调和发展变化。
(二)五行的反常生克
五行在正常范围内,虽有量的变动而引起生克平衡的波动,但不致出现质的变化。若因某种原因,对立统一的生克制化关系失去了动态平衡,就会导致反常的生克关系。常见的有相生太过、相生不及、相克太过与反克四种情况。
1. 相生太过
五行中任何一行相生太过,若无有效及时抑制,必定会亢盛为害。例如水气盛,生木特旺,木偏亢,若为金气及时有效制约,必导致过克与反克,也就是乘土侮金。同时,木气偏旺,生火也偏亢,导致火气上炎。
2. 相生不及
五行任何一行虚衰,必将引起两种相生不及的异常变化。一种是母病累子,例如火能生土,若火母不足,则土子也不足,结果火衰土虚。另一种是子病累母,例如木为水之子,若木气久衰,势必下损水母,终至母受子累,木枯水竭。相生不及也必将导致乘侮异常。
3. 相克太过
相克太过又称为相乘,简称过克。乘是乘虚侵袭的意思。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度克制“所胜”行的状态。常见有两种情况。一种是某气偏亢则会过度克制此气之“所胜”。例如,金气偏亢,必乘木;火气偏亢,必乘金;土气偏亢,必乘水。另一种是某气为正常水平,而所克之气过度虚弱,此时某气正常的克制就变成了一种相对过度的克制,也称为相乘。例如,水本克火,若火气过衰,则水气虽未偏亢,而已造成过度克制火气情况,称为火虚水乘,同样还有土虚木乘、木虚金乘等等。
4. 反克
即相侮,又称反侮。侮有持强凌弱的意思。五行相侮,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反向克制“所不胜”行的状态。常见也有两种情况。一种是某气有余则会反向克制其“所不胜”行。例如,木其偏亢,必侮金;水气偏亢,必侮土;金气偏亢,必侮火。另一种是某气处于正常水平,而“所不胜”之气偏衰,此时某气原本正常的被克制反而变成了一种相对强盛的反向克制,也称为反侮。例如,木本克土,若木气偏衰,此时土气虽然为正常水平,仍可抽象由被克制变成反向克制“所不胜”之木的状态,称为木虚土侮。同时还有金虚木侮、水虚火侮等等。
相乘和相侮,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,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。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: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,而形成五行间的生克制化异常:后者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反向的克制现象,而形成五行间的生克制化异常。两者之间联系是:在发生相乘时,也可同时发生相侮;发生相侮时,也可同时发生相乘。
综上所述,五行中任何一行的生克制化异常均可表现为相关行的生克反常。相生太过与相生不及均可引发相关下的相乘或相侮。这4种生克反常实质上是密切相关、相互联系、相互影响的。正如《素问·五运行大论》所说:“气有余,则制已所胜而侮所不胜;其不及,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,己所胜轻而侮之”。
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
五行相克: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,金克木。
基于五行平衡,
木克土,所以土生金克木。
土克水,所以水生木克土。
水克火,所以火生土克水。
火克金,所以金生水克火。
金克木,所以木生火克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