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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字的辈分取名,按辈分取名的字排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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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本源、王本赢、王本余、王本晟、王本福、王本利、王本聪、王本明、王本德。

姓马’本’字辈的起什么名字好听

马本奔

…男女个一个,姓秦,最好是“本”字辈,如,秦本亮

麻烦各位帮我小孩起个名字;男女个一个,姓秦,最好是“本”字辈,如,秦本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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帮我查一下,所有的辈分,从大到小来排

辈分从大到小排列为:

1.祖辈

祖辈的亲属,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,是从高祖开始。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、先祖、先人、鼻祖(鼻,始的意思)。

(1)祖:在古代,广义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,狭义则是指祖父。

(2)祖父:又称为“王父”、“大父”、“祖君”。在古代,“公”、“太公”、“翁”也可用来称呼祖父;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“爷爷”。

(3)祖母:又可以称为“大母”、“王母”、 “重慈”。又因古人有妻有妾,所以祖母又有 “季祖母”、“庶祖母”、“妾祖母”之分。祖母之称古今通用。

(4)婆:是古代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,也可以用来称祖母。

(5)奶奶: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,古代的使用较晚。作为称谓,“奶”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,以后又用以称母亲,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。

(6)堂祖父、从祖父、伯公、伯祖、伯翁、叔公、叔祖、叔翁等: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。

(7)堂祖母、从祖母、伯婆、伯祖母、叔婆、叔祖母等: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。

2.曾祖辈

(1)曾祖:即祖父之父。古代还有“太翁”、“曾翁”、“曾大父”、“大王父”、“王大父”、“太公”、“曾太公”等称呼,比较特殊的是称“曾门”。

(2)曾祖母:指曾祖之妻,还可以称为“太婆”、“曾祖王母”、“太奶”,其中较常见的为“太婆”。

3.高祖辈

(1)高祖:即曾祖之父,古今多称为高祖父,也有称为“高祖王父”、“高门”。但需注意的是,古代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。

(2)高祖母:指高祖之妻,或称“高王祖母”。

4.父母

(1)父母: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,除“父母”、“双亲”、“二老”、“爹娘”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“高堂”、“严君”、“尊亲”、“严亲”、“两亲”、“亲闱”等以及文人笔下的“所生”、“椿萱”等对父母的代称。

(2)父、父亲: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,还可以称父亲为“公”、“翁”、“尊”、“大人”、“严君”、“爷”、“爹”、“爸”、“老子”等。

(3)尊: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,称自己的父亲可称“家尊”,称对方的父亲则称“令尊”。

(4)爷: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,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,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,或写作“耶”。

(5)母: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。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,大都和“母”相似,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。其中较重要的有:“婆”、“娘”、“娘娘”、“姥”、“大人”、“妈”、“慈”、“家家”和“姊姊”等。

(6)继母: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、离异或被父辈逐出,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、继亲、后母、假母、续母。

(7)出母: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,则称为出母。

(8)生母: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,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“生母”或 “本生母”。

(9)庶母: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,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,则称父亲之妾为“庶母”、“少母”、“诸母”、“妾母”。

(10)家家和姊姊: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。

(11)姨: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,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,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“姨”、“姨姨”、“阿姨”。

( 12 )义父: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,这个“义”字有外加、假、代、自愿等意。

( 13 )义母: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。

5.与父亲相关的亲属

(1)诸父、诸母: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。

(2)世父: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,现代更多的场合是称“伯父”、“叔父”

或简称“伯”、“叔”。古人将几个叔父按伯、仲、叔、季的排行次序,分别称为“伯父”、“仲父”、“叔父”、“季父”。

(3)伯母、叔母: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。

(4)从父: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“从父”,又可分别称为“从伯”、“从叔”。

(5)姑: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“姑”(沿用至今),又可以称为“诸姑”、“姑姊”、“姑妹”,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“姑母”、“姑妈”,与今不同的是偶尔也称“姑娘”。

(6)姑父:对姑母的丈夫,既可称为“姑父”、“姑丈”,又可以称为“姑婿”、“姑夫”。

(7)表兄弟:对姑母的子的称谓。

(8)表姊妹:对姑母的女的称谓。

6.与母亲相关的亲属

(1)外祖父:对母亲的父亲,称其为“外祖父”(与今同),又可称为“外翁”、“外大人”、“家公”、“老爷”等。

(2)外祖母:对母亲的母亲,称为“外祖母”、“外婆”(与今同),又称为“姥姥”、“老老”等。

(3)舅:对母亲的兄弟,古今均称“舅”,在不同场合,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,如:“舅氏”、“舅父”、“嫡舅”、“元舅”、“堂舅”等。

(4)舅母:对舅父之妻的称谓。

(5)姨母:对母亲姊妹的称呼,先秦时称为“从母”,秦汉以来则称为“姨母”,或称为“姨娘”、“姨婆”、“姨妈”等。

(6)姨父:对姨母之夫称为“姨夫”或“姨父”。姨母之子女也称“表兄弟”、“表姊妹”。

(无论是舅父之女、姨母之女,还是姑母之女,都可以以“表兄弟”、“表姊妹”相称,古人统称为“诸表”。)

7.考妣

“考”和“妣”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,无论生死均可用。秦汉以来,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妣,但生前不再称考妣,考妣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。而且,考妣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,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妣相称(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)。

8.夫妻

(1)夫:或作“丈夫”,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,但又用作夫妻之夫。“夫”

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关称谓很多 ,如:“夫子”、“夫君”、“夫主”、“夫婿”等。除此,还可以用“良人” 、“郎”、“丈人”、“君”、“老公”、“官人”、“汉子”等称呼丈夫。

(2)妻、妻子: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。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,还有“贤妻”、“良妻”、“仁妻”、“令妻”、“娇妻”等。除此,还可用“妇”、“室”、“君”、“夫人”、“娘子”、“浑家”、“内”、“老婆”、“婆娘”、“太太”等来称呼。

9.与丈夫相关亲属

(1)公:也称公公,对丈夫之父,古称为“舅”,也称为“公”、“公公 ”。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“公”、“公公”、“老人公”的前身。

(2)婆:也称婆婆,对丈夫之母,古称为“姑”以及由“姑”派生出的“君姑”、“严姑”、“慈姑”、“阿姑”等。后又称“婆”、“婆婆”。

(3)舅姑、姑舅: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。近者称“公婆”。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“姑章”,或作“姑嫜”。

(4)伯叔: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,与近代所称的“大伯”、“小叔”是一致的。

(5)小姑:对丈夫妹妹的称谓。

10.与妻子相关亲属

(1)岳丈: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,古代还有“泰山”、“冰翁” 外舅” “外父”、“妻父”等代称。

(2)岳母:对妻子之母的称谓,或称为“丈母”。

(3)姑、外姑: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。

(4)舅舅:对妻子兄弟的称呼,或称为“舅”、“舅爷”、“舅子”等,还称为“内兄”、“内弟”、“妻兄”、“妻弟”等。

(5)姨: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,或称“大姨”、“小姨”,也称为“妻妹”、“内妹”。

11.兄弟及与其相关亲属

(1)兄:又称为“昆”。今天则可用“哥”来称呼兄长。有兄弟数人的情况下,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,或以数字为排行,或用伯、仲、叔、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。(“哥”,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,可以称父、称兄、称弟、称子。)

(2)嫂:对兄的妻子的称谓,或称“嫂嫂”。

(3)弟: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。

(4)弟媳:对弟的妻子的称谓,或称“弟妹”。

(5)侄: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,也可直接称之为“兄子”、“兄女”,或称为“从子”、“从女”、“犹子”、“犹女”。

12.姊妹及与其相关亲属

(1)女兄、女弟:古代对姊妹的称谓,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。“姊”又称“姐”,与姊相对者称为“妹”。

(2)姊夫、妹夫: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,也可称为“姊婿”、“妹婿”。

(3)甥: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,还称为“外甥”、“甥女”、“外甥女”。

13.子女及与其相关亲属

(1)子: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,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。

自己之子可称为“犬子”、“孽子”、“不孝子”等,别人之子又可称为“令子”、“良子”、“不凡子”、“贤子”等。除此,还可用“男”、“子息”、“贱息”、“儿子”、“儿郎”、“儿男”等来称呼子。若有几个儿子则有“长子”、“次男”、“幼子”等称呼。

(2)女:对女儿的主要称呼。对别人的女儿往往称为“爱”或“嫒”,也称为“令嫒”、“闺嫒”。

(3)义子、义女:指不是自己生育的,而是收养的子女,又称“养子”、“养女”、“假子”。同时还有一个常见的代称“螟蛉”。

(4)媳妇:对儿子之妻的称呼。最初只称为“妇”,后因儿子又称为“息”,所以子之妻又称为“息妇”,或写作“媳妇”。

(5)婿:对女儿丈夫的称呼,或称为“女婿”、“子婿”、“郎婿”、“快婿”等。除此,女儿之夫还可以被称为“女夫”、“半子”、“东床”“令坦”。

女婿到了岳丈家,除了岳父、岳母可以称“贤婿”之类,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“姑爷”、“姑老爷”。

(6)孙: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,或称“孙息”、“孙枝”。“孙”又分为“孙儿”、“孙女”,“孙女”又称为“女孙”。

(7)外孙: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。女姓还可称为“外孙女”。

子女关系图

子女关系图

14.家族方面的称谓

对自己的父母称“父亲”、“母亲”。男的自称“男”或“儿”;女的自称“女儿”。

称别人的父亲、母亲谓“令尊”“尊翁”和“令堂”“老堂”;对别人称自己的父亲、母亲谓“家严”“家父”和“家慈”“家母”。

对自己已故的父亲、母亲称“考”和“妣”;对别人称自己已故的父母谓“先严”“先父”“府君”和“先慈”“先母”。

对于后母称“继母”,其他如前。

对自己的祖父母称“祖父”、“祖母”。男的自称“孙”或“孙儿”;女的自称“孙女”。

称别人的祖父、祖母谓“令祖父”和“令祖母”;对别人称自己的祖父、祖母谓“家大父”和“家大母”。

对自己已故的祖父、祖母称“先大父”和“先大母”,或者称“王考”和“王妣”。

对自己的曾祖父母称“曾祖父”、“曾祖母”。男的自称“曾孙”;女的自称“曾孙女”。

称别人的曾祖父、曾祖母谓“令曾祖”和“令曾祖母”;对别人称自己的曾祖父、曾祖母谓“家曾祖”和“家曾祖母”。

对自己曾祖父母的父母称“高祖父”和“高祖母”,男的自称“元(玄)孙”;女的自称“元(玄)孙女”。

对父亲的兄嫂称“伯父”“伯母”,对父亲的弟弟、弟媳称“叔父”“叔母”。男的自称“侄”;女的自称“侄女”。

称别人的伯父母、叔父母谓“令伯”“令叔”“令伯母”“令叔母”;对别人称自己的伯父母、叔父母谓“家伯”“家叔”“家伯母”“家叔母”。

如果伯叔很多,称“几伯”“几叔”“几伯母”“几叔母”。

对父亲的伯父母、叔父母称“伯祖父”“叔祖父”“伯祖母”“叔祖母”,男的自称“侄孙”;女的自称“侄孙女”。

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“令”字;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“家”字。

对同胞兄弟姊妹称“兄”“弟”“姐”“妹”或依排行加加一个“几”字。男女自称同理。对同族的兄弟姊妹称“堂兄”“堂弟”“堂姐”“堂妹”,也称叔伯兄弟姊妹,或依排行加加一个“几”字。男女自称同理。

称别人的“兄”“弟”“姐”“妹”前面加一个“令”字;对别人称自己的“兄”“姐”前面加一个“家”字,“弟”“妹”前面加一个“舍”字。男女自称同理。

对自己的配偶,男称女谓“妻”“妻子”“贤内助”,自称“夫”;女称男谓“夫”“婿”,自称“妻”“妻子”。

称别人的配偶,对男方可称“兄”道“弟”,对女方称“嫂”“嫂夫人”“弟媳”“弟妹”。如果兄弟姊妹较多,前面加一个排行位数。

对自己的子女称“儿”“女儿”,自称“父”或“母”。

称别人的儿子谓“令郎”,女儿谓“令爱”;对别人称自己的儿子谓“小儿”“犬子”,女儿谓“小女”,儿子媳妇谓“儿媳”。

对兄弟的子女称“侄”“侄女”或在前面加一个“贤”字,男的自称“伯”“叔”,女的自称“姑”、如已嫁人则称“姑母”。

称别人兄弟的子女,在“侄”“侄女”的前面加一个“令”字,在自称的前面加一个“愚”字。

对同姓而非同一家族的长者,祖辈,长辈、同辈,均按前面所述相称,写信问候前面要加一个“宗”字,表示是一个宗族。

对过继的父母称“寄父母”“义父母”,男的自称“寄男”,女的自称“寄女”“义女”。对于寄兄弟姊妹的称呼,除“胞”字不能相称外,其他一律相通。

15.亲属方面的称谓 

对父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“姑父”“姑母”,男的自称“内侄”,女的自称“内侄女”。单对姑母就自称“侄”“侄女”。

称别人的姑父、姑母,前面加一个“令”字;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父、姑母,前面加一个“家”字。

对祖父的姊妹及其丈夫称“姑祖父”“姑祖母”或“姑爷”“姑奶”,男的自称“内侄孙”,女的自称“内侄孙女”。单对姑奶就自称“侄孙”“侄孙女”。

称别人的姑祖父、姑祖母,前面加一个“令”字;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祖父、姑祖母,前面加一个“家”字。

对祖母的姊妹及其丈夫称“姨父”“姨姑祖母”或“姨爷”“姨奶”,男的自称“甥孙”,女的自称“甥孙女”。

称别人的姨祖父、姨祖母,前面加一个“令”字;对别人称自己的姨祖父、姨祖母,前面加一个“家”字。

对母亲的父母,称“外祖父”“外祖母”或“姥爷”“姥姥”,男的自称“外孙”,女的自称“外孙女”。

称别人的“外祖父”“外祖母”,前面加一个“令”字;对别人称自己的“外祖父”“外祖母”,前面加一个“家”字。

对母亲的兄弟及其妻子称“舅父”“舅母”,男的自称“甥”“外甥”,女的自称“甥女”“外甥女”。

对母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“姨父”“姨母”,男的自称“甥”“外甥”,女的自称“甥女”“外甥女”。

称别人的舅父、舅母,姨父、姨母,前面加一个“令”字;对别人称自己的舅父、舅母,姨父、姨母,前面加一个“家”字。

对母亲的姑父、姑母,称“外太姑父”“外太姑母”或“姑姥爷”“姑姥”,男的自称“外侄孙”,女的自称“外侄孙女”。

对母亲的舅父、舅母,称“外太舅父”“外太舅母”或“舅姥爷”“舅姥”,男的自称“外甥孙”,女的自称“外甥孙女”。

对父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“表伯父”“表叔父”“表伯母”“表叔母”,男的自称“表侄”,女的自称“表侄女”。

对父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“表姑父”“表姑”,男的自称“表侄”,女的自称“表侄女”。

对母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“表舅父”“表舅母”,男的自称“表外甥”,女的自称“表外甥女”。

对母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“表姨父”“表姨”,男的自称“表外甥”,女的自称“表外甥女”。

对父母双方表亲戚姑、舅、姨所生的子女,一律统称谓表兄弟姊妹,自称也是如此。

对妻子的父母称“岳父”“岳母”,自称“子婿”“小婿”。

称别人的岳父岳母谓“令岳父”“令泰山”“令岳母”“令泰水”;对别人称自己的岳父岳母,前面要加一个“家”字。

对妻子的祖父母称“太岳父”“太岳母”,自称“孙婿”。

对妻子的伯、叔父母称“伯岳父”“伯岳母”“叔岳父”“叔岳母”,自称“侄婿”

对妻子的兄弟姊妹称“内兄”“内弟”“妻姊”“妻妹”,自称“妹夫”“妹婿”“姐夫”“姐婿”。

对妻子姊妹的丈夫称“襟兄”“襟弟”,自称“妹夫”“妹婿”“姐夫”“姐婿”,俗称“联襟”。

对妻子的其他家族及亲属,妻子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。

对丈夫的其他家族及亲属,丈夫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。

上述各称谓,称别人的,前面加一个“令”字;对别人称自己的,前面加一个“敝”字。

对子女配偶的父母称“亲亲”“亲翁”“亲家母”,自称“姻愚兄”“姻愚弟”“姻愚姐”“姻愚妹”。

家族、亲属的称谓归纳起来就两句话:父系称爷叫奶伯叔姑,母系称爷叫姥舅与姨。

其他称谓

对出家的僧人称“和尚”“禅师”“长老”“方丈”,对他们的负责人称“主持”。

对出家的道士称“法师”“真人”。

对出家的女僧人称“尼姑”“师太”。

出家人对烧香进贡的善男善女称“施主”。

向别人介绍时,称辈分或年龄高于自己的亲属,可以在其称呼前加“家”字,如“家父”、“家叔”等;称辈分或年龄低于自己的亲属,可以在其称呼前加“舍”字,如“舍弟”、“舍侄”等;称自己的子女及其配偶,则可在其称呼前加“小”字,如“小儿”、“小女”、“小婿”等。

扩展资料:

辈分的文化背景:

儒家文化对论资排辈的强调,源于农业社会独特的社会结构,中国人的这种特点与儒家文化几千年来的影响有关。孔子本人就是一个非常注重“礼”的人,而礼就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形式。在孔子认可的礼中,大多都是在强调身份的重要性。

《论语乡党》整篇都在讲礼,包括士人在各种场合、面对各种人的时候应当遵循何种规矩。孔子讲的礼有两个维度的内核,一个是以亲疏作为判定依据的“孝”,一个是以尊卑作为判定依据的“忠”。

孝的第一要义是要听话,而且要和颜悦色(色难),这才算礼数周到。对于君主,要“事君尽礼”,才能算忠。有了这两条,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再是平等的了,所谓“君君臣臣,父父子子”,就是一种论资排辈的表现。

汉族重宗族的观念一直延续至今,即使清朝时(满族人统治)也不例外。按清初满族的风俗习惯,取名用字是不反映辈分关系的,如努尔哈赤,满语意为“像野猪一样凶猛的人”,与辈分排行没有什么关联。清初满族刚入关时仍保留其固有习俗,命名不排字辈。

但从康熙皇帝开始按照排字辈命名,皇子第一字皆用“胤”字,第二字皆用“示”旁;皇孙第一字皆用“弘”字,第二字皆用“日”旁。

之后乾隆在弘字辈分下,亲选“永、绵、奕、载”四字依次命名;道光在载字辈分下,亲选“溥、毓、恒、启”四字;咸丰在启字辈分下,亲选“焘、闿、增、祺”四字。

所以,清代从雍正始,其辈分用字顺序为:胤、弘、永、绵、奕、载、溥、毓、恒、启、焘、闿、增、祺。但这些字“只有近支宗室,才能依此命名,其支派稍远者,命名即不得依此行辈”。

参考资料:百度百科——辈分

如何按辈分取名?

广、兴、德。广是广大、广阔,形容大、远的意思。兴,兴旺,人多。旺。德:传家有道,为书为德,才以长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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