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、民主党前主席李柱铭和何俊仁等7人因为前年中参加“反送中”运动集会和游行,今天被法院裁定组织及参与非法集结罪名成立。
综合港媒报道,西九龙裁判法院今早对各人作出有罪裁决,控罪指他们于前年8月18日组织及明知而参与违反公安条例的公众游行,且集结未经批准。
被裁定罪成的是黎智英、李柱铭、何俊仁、李卓人(前立法会议员)、吴霭仪(公民党前立法会议员)、梁国雄(社民连前立法会议员)、何秀兰(前立法会议员)。
这场庭审耗时20天。
同案另外两名梁耀忠(前立法会议员)及区诺轩(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)早前已各自承认一项及两项控罪,法庭稍后会听取他们对判罪的求情,然后对全部9人作出判刑裁决。
前年8月18日“反送中”运动期间,泛民方面发起在铜锣湾进行流水式集会及游行,黎智英等人不理会集会未经官方批准,带领示威者游行。
警方其后拘捕各人,依“组织未经批准集结”及“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”起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