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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政府不能“靠路吃路”

地方政府不能“靠路吃路”

之前媒体报道广东佛山交警能在广台高速公路43公里处一个出口就罚款创收1.2亿元,现在半月谈揭露记者在北方某县调研发现,这个山区县一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才1亿多元,令人吃惊的是,当地交通违章罚款一年竟“创收”了3000多万元。南方一个市一个路口1.2亿,北方一个县交通罚款3000万,看来“靠路吃路”,“留下买路钱”,不分南北,都是地方粗暴创收的捷径!

还有之前发生的大卡车罚款事件,真是罚得叫大司机怀疑人生!这一串曝光的事件引爆舆论,公安部重拳出击,要求着力整治顽瘴痼疾,进一步规范交警执法处罚,严禁过度执法、逐利执法、粗暴执法。

但这个根子不在公安部,交警罚款,要看钱的流向去哪里?是谁要求交警去创收?从半月谈调研看,这是地方财政吃紧,不是从创新、发展,盘活上想办法,而是脑洞大开,“靠路吃路”,这根子在地方财政,这问题在地方主官。在地方上的违法交通行为的处罚,都是上交地方财政,地方财政来统筹安排交通基础设施、安全设施、管理设施的建设、完善和优化。但实际上,交通罚款进入地方金库,变成了“大锅饭”,是不是专款专用,去向从疑!这不仅是公安部下禁令,国家财政部要出手来整饬、理顺、监管地方财政,省委联同地市要解决好严重缺血的部分地市的造血问题,这才能够从根上解决“留下买路钱”这一怪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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