恶不该是恶人的通行证。但总有些人恃恶妄为——这其中,还有些未成年人。
这两天,一段视频引发网络公愤:辽宁沈阳,一个男孩和一个14岁女孩,被脱光了衣服,遭几人殴打,女孩被连扇耳光,男孩则被踩着头部。
不仅如此,二人还被要求当众发生性关系,“你们做完了,就不会被打了”。在此期间,几名男子还要求女子发出叫声,跪舔男子,甚至在女子下体强塞物体。
看完真的是五味杂陈。
作恶者与受害者,都是未成年人。
可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侵害,更让人痛心。
“他还只是个孩子啊”,忍不住想起这句话。
还有下半句:“所以别让他长大了——长大会成恶魔”。
论年龄,他们确实是孩子;论手段之残忍,这哪像是孩子能干出的事?
这里面的“少年地痞化”,不能不让人忧心。
很多人很关心:被殴打还被迫跟少女于某某发生关系的男孩李某某,会不会涉罪?
这让我想起此前的一起案例:一男子被诱骗进传销组织,被传销组织人士强迫跟一女受害者发生关系,借此PUA他,对他洗脑。
最后传销组织被打掉,他被解救,在追究责任时,考虑到他和女方发生关系纯属被迫,他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该案中,李某某也是受害者——他终究是被迫的。
此事中,14岁女受害者于某某有多惨,那些残忍的少年就有多可恶。
“未成年”不是他们的保护色。监狱才是他们最该待的地方。
就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