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520”因为谐音“我爱你”,所以某些地区的民政局认为在5月20日这天办理结婚登记的人数肯定非常之多,于是他们决定5月20日只办理结婚登记,不办理离婚登记,把时间交给要结婚的情侣,而不是要离婚的夫妻。此举看似浪漫,实则违反法律规定,工作日不受理离婚登记,这难道不是乱政吗?
我其实挺相信民政局此举的目的,并不是偷懒!但是“离婚”和“结婚”的目的都是以后生活的幸福,一个步入幸福,一个结束痛苦。一个特殊含义的日子,限制不了公民离婚的权利!也不能是民政局不履行自己登记离婚法定职责的理由!
相比于央媒的“懒政”,我认为其更像是一种“乱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