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东辉的落马,显然属于“意外收获”,是非常规下的被动出击。可以肯定的是,如果没有女总裁姜书敏的网上实名举报,于东辉是不会意外翻车的,起码不会如此之快。
于东辉的胃口很大,一个执行数额并非特别巨大的项目,开口就要二三千万元的贿赂(实际所得价值约500万元),而且在收受礼物时,还有专门的人为其处理。
由此可见,这是一个贪污索贿的老手了,不但胃口大,而且背后已经形成了一套处理受贿钱物的“工作流程”。
从2001年开始,于东辉进入政法队伍,一直在各级法院工作,先后担任过濮阳、洛阳、郑州等地的法院院长,直至担任郑州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,长期把持一方法院的绝对权力。
从于光辉强悍的行事作风来看,姜书敏所举报的事情应该是冰山一角,他的罪行远不止于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