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天热火不能大,遇事用法说话,绝不动手!经抢救死亡?语法错误容易误导,要改!】
一起3人死亡的杀人案,具体原因还不知道,可能是平时矛盾激化引起的?给双方家庭,甚至多个家庭都带来伤害。等待犯罪嫌疑人的也将是法律的制裁。
不过警方通报中有一句不太合适,也可以说少了两个字造成一定的误解。
受害人经抢救已死亡。
正确的表达应该“经抢救无效已死亡”。
虽然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意思,但就怕有人钻牛角较真,给警方带去不必要的麻烦,影响正常办案。
最近的刑事案件有点多,有临时起意的,有精神病史的,有积怨造成的,有小矛盾引发的,不管为啥,大家平时处理问题时,多想想家人,多想想后果,天热火不能大,保持克制,用法说话,绝不动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