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在如今的城市小区里,尤其是在城乡结合部的小区存在普遍性。不少业主都有私自围栏,将门前窗下拦起来成为自己的用地,或种菜,或种花之类的,还有做成庭院式茶歇。久而久之,在别人看来就成了该户用地。首先来说,业主对公用面积和私人面积的认识,要在购房中,对公用面积存在安全隐患提出异义,并保留投诉和追责的权利。同样,物业对此有更大的责任,要完善业主隐私保护和业主权益的保护。
就目前看的新闻来说,物业明显有欺软怕硬的行业传统做法,标准不一性。既然要拆,全小区统一将侵占公用地的围栏全部拆除,为何只针对个别业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