篮球精神小伙PK广场舞精神大妈,大家都要强身健体。但是这个场地名字可叫篮球场啊?那么肯定优先于打篮球的精神小伙。但是大妈可不讲这个理儿,他们看到的一切平地都可以作为广场舞场地,哪会管打篮球的小伙子还是要高考的学生呢?
现在篮球小伙气急了,拿了砖头砸坏了音响。如果未来处理的话,估计小伙还得赔点钱给对方。但是按照民法典,大妈有错在先,那么不需要赔100%,估计只需要赔50%就够了。但仔细想想,如果不将音响砸坏,可能这件事会无休无止的纠缠下去。大妈的战斗力也是很爆表的,在前一天双方就发生了争执,第2天大妈就不依不饶的又来了。
看来仅靠大妈和小伙,事情是无法解决的。那么这个事情到底应该如何解决呢?那其实应该让篮球场的管理方来进行解决。如果在公园,公园管理方可以禁止大妈进入,大妈不听劝阻,可以叫110来进行处罚。如果在社区,物业可以禁止大妈进入,不听劝阻,照此办理。
篮球场不同于其他公共平地,他是已经设置好功能用途的,所以肯定是打球的精神小伙优先使用。这么大的一个城市,大妈难道就找不到第2个地点吗?其实除此之外,类似的矛盾还是有发生,尤其是这两年兴起的马路爆走团,占据机动车道,开着音响,喊着口号,那才真正的是扰民呢。
当然更希望广场舞大妈可以仔细想一想,难道他们不希望后辈可以做健康的娱乐吗?一定要让这些篮球小伙放下篮球,捏起手机打游戏,才觉得最好吗?